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,安徽省淡水水产养殖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,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水生态环境的破坏,比如当前较为普遍的高密度养殖方式。按照传统养殖方法,大量的残饵和粪便排入水体,养殖尾水污染日益严重。水产养殖尾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氨氮 、亚硝酸盐、有机物、磷及污损生物。水产养殖尾水若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,不仅会使养殖水域环境恶化,而且会导致鱼类、虾蟹类等暴发疾病甚至大面积死亡,直接导致养殖产品质量和产量下降。
发展水产养殖与保护水域环境是协同推进的关系。因此,发展水产养殖不但要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控,减少水产养殖自身污染的产生,更要注意周边水域环境的保护,寻求水产养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“双赢”的可持续发展方式。
安徽省合肥市专门制定了地方标准《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》,并于2021年开始实施。安徽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也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文件,设立渔业发展补助资金,用于支持养殖水产县开展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。
围绕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目标,安徽省的经验值得借鉴。一是支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。重点开展护坡道路、沟渠管道、泵房泵站、管理用房等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。二是支持尾水达标治理。重点实施底排吸污、曝气增氧、生态沉淀过滤、鱼菜共生等养殖尾水治理等相关项目。三是支持建设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。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、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、增氧控制系统、精准投饲系统、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。四是支持建立管护机制。按照“建管一体”的要求,统一谋划建设、运行和管护。
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的影响较大,特别是对于利用缓流和静水体进行的养殖,更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水体保护,更好促进水产养殖业稳定繁荣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