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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刚性执法+柔性服务”,生态环境部门助推“绿色”养殖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2-05-30  浏览次数:70
核心提示:  通州区水产养殖历史悠久,养殖品种以中华绒螯蟹和大宗淡水鱼精养为主,养殖技术较为成熟,养殖产量、效益较好。但还存在养殖池塘相对零散,产业化
   通州区水产养殖历史悠久,养殖品种以中华绒螯蟹和大宗淡水鱼精养为主,养殖技术较为成熟,养殖产量、效益较好。但还存在养殖池塘相对零散,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,生态化养殖水平不高、设施老化等问题。为切实整治池塘养殖中存在的尾水污染问题,加快推进池塘生态化改造,根据《通州区池塘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任务分工,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专项环境执法检查,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。

  一、刚性执法,落实贯标要求

  此次检查的重点范围是15家养殖水面200亩以上试点执行《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》(DB32/4043-2021)的池塘水产养殖户。检查内容包括摸清全区池塘水产养殖排水情况、尾水处理设施建设使用情况、排污口设置情况、环保“三同时”及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,督促养殖户从完善行政许可、落实转型升级、履行排水备案等方面实现“生态养殖”。

  二、摸底监测,开展排水“体检”

  5月份,通州生态环境局对所有试点养殖户待排放尾水一一进行了摸底监测,掌握养殖尾水现状,对照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相应排放要求,查看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;对照《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》相应排放要求,研判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风险。同时,现场提醒养殖户在排水或换水前及时告知所在镇渔业管理部门,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,检测报告报镇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,确保尾水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。

  三、柔性服务,引导正向激励

  执法的过程也是为群众服务的过程,刚柔并济才能取得更好效果。在池塘边,通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耐心向养殖户解读《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》等生态环保法规、标准,提高养殖户对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的意识。同时,向养殖户传达《江苏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奖补办法(试行)》及申报指南的要求,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进行申报,减轻养殖主体资金自筹压力,提高养殖户改造积极性。

  通州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强化对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,不定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,以执法促整改、以执法促达标,防止和减少水产养殖尾水污染,促进水产养殖产业绿色发展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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