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知》强调,夏季是养殖水生动植物生长的主要季节,又逢干旱、高温、台风、洪涝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,极易对水产养殖造成不利影响。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从保供给、保增收、保稳定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水产养殖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。加强灾害发生、危害、损失等的监测,及时发布预警,并结合生产实际,部署落实设施检修等防灾减灾措施,研究制定重大灾情应对措施。
《通知》要求,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疫病的监测和预警,引导养殖生产者规范、科学用药,防控病害传播。要落实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,及时发布警示信息,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。要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强化执法监管,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。
《通知》指出,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、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编写发布了《夏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》,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,加大对水产养殖生产者的技术指导。(龙新)